但他想岔了,其实我不分手不是离不开他,只是觉得没必要。
路遥虽然喜欢玩,但也注意安全,我上哪儿去找他这么帅,又这么年轻,体力这么好的弟弟呢?
我今年 29 了,当了三年总助,工作压力这么大,我总得找个途径发泄一下吧。
出去找的话太麻烦,质量又参差不齐。
20 出头的男人就是我最好的选择,可以长期地、毫无负担地用他纾解压力。

老男人有钱不一定给我花,但弟弟有劲儿是真往我身上使的。
我享用了他的肉体和青春,自然要付出一些什么作为回报,不管是金钱还是生活上的照顾,这只是公平等价的交易,我从来都没觉得吃亏。
至于他的花心,我也不太在意。
毕竟我也不想和他结婚,弟弟嘛,玩玩就行了,真结婚还是要找靠谱的。
弟弟虽然有劲儿,但不光往我身上使,还往别人身上使。
我看了一眼日历。
距离我 30 岁生日还有两个月。
到时候,我就该找个正儿八经的男人定下来了。
我有些可惜地看了路遥一眼,他似乎是睡热了,不耐烦地把被子掀开,光洁的侧腹条状的鲨鱼肌清晰可见,让我想起它们发力时偾张的样子。
这么好用的弟弟,以后就用不上了。
在家看到那个女生的时候,我蒙了一下,还以为自己没睡醒。
还是那头金发扎成鸡毛丸子在脑后,长身毛衣宽宽大大,下身看不出来穿没穿裤子,蹬着一双废土风卡其色铆钉靴子。
我愣住了,路遥揽着我的肩膀自然而然介绍:
「姐姐,这我表妹,来投奔我借住几天。」
那个女生上下打量了我一眼,不情不愿伸手:
「左也。」
这一刻我几乎要笑出声来,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话,人在无语的时候原来真的会笑。
路遥是得有多把我当傻子,才会想出这么一个蹩脚又敷衍的借口,居然把劈腿对象带到我们的房子里来!
同时我又有点儿羡慕年轻人这种说走就走的感情,很明显这是在一起十天之后女生放不下,这又带着东西追随路遥来了,不愧是年轻人,像我们这种社畜每天累得要死,哪有工夫再去为爱走天涯呢?
大概是事情到了太过离谱的程度,我居然也生不起气来了。
我想看看路遥到底还能做出些什么超出我认知的事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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